杭州獲得積分落戶指標后,去哪里辦理落戶?
時間:2018-08-11 11:48:50 來源:杭州落戶 作者:杭戶通 瀏覽: 次
申請人持《積分落戶準入通知書》在規(guī)定的有效期范圍內及時到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、辦理戶口遷移手續(xù)。
辦理落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?
獲準積分落戶指標后,辦理戶口遷移時還應攜帶以下材料,并同時上繳注銷((浙江省居住證)
《積分落戶準入通知書》
(二)申請人居民身份證、戶口簿
(三)落戶地相關證明材料。其中本人在杭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,提供 《不動產權證書 》 、 《 房屋產權證 》 等相關材料;產權歸配偶、父母、子女所有或共有的,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材料(結婚證、居民戶口簿等);申請落戶親友家庭戶的,提供親友的戶口簿、房屋產權證及杭州落戶掛靠家庭戶同意落戶證明;申請落戶集體戶口的,提供掛靠單位集體戶同意落戶證明。
(四)未成年子女隨遷落戶的,應當提交隨遷末成年子女的居民戶口簿、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材料(能夠證明父母子女關系的居民戶口簿、出生醫(yī)學證明、 《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(yǎng)登記證 》 等證明材料。其中,男方攜帶非婚生子女的,還需出具有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關系鑒定報告);父母離異隨遷未成年子女的,還需提供能夠證明子女撫養(yǎng)權歸屬的離婚協(xié)議或法院出具的民事調解書。上述材料申請人在居住證申領或簽注時已提供或已實現(xiàn)信息共享的,可不用提供。
重要提醒:一定要如實申報積分信息。積分落戶實施細則和《積分管理辦法》 均明確規(guī)定,申請人及其隨遷人員存在隱瞞、欺騙或提供虛假申報證明材情形的,一經查實, 5年內不再受理其申請,相關情況作為不良信息記入我市信用信息系統(tǒng)。已經入戶的,予以注銷戶口,退回原籍,并視情按有關法律法規(guī)依法予以處罰。
申請流程
1.準備申請材料
2.到受理窗口提交材料
3.承辦人員查驗受
4.相關部門出具審核意見
5.公示反饋
6.戶籍身份、落戶地點審核
7.公式排名情況和積分落戶人員名單公示
8.市公安局簽發(fā) 《積分落戶準入通知書》 辦理戶口遷移手續(xù)